通知
通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安全生产

365-808.com关于 印发《365-808.com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通 知

  字号: [ ] 视力保护色:

365-808.com关于

印发《365-808.com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县、特区、区水务局,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市双桥供水工程管理处,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水投公司

    为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六盘水市水利实际,制定《365-808.com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365-808.com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365-808.com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六盘水市水务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六盘水市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水利和其它相关行业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效作为365-808.com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第四条成立365-808.com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负责365-808.com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365-808.com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科。

第五条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365-808.com安全生产工作;

2、分析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365-808.com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工作要点和规章制度;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指导和组织协调365-808.com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4、完成省水利厅、市安委办等相关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365-808.com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建议,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指导协调和监督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365-808.com安全生产检查和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向有关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

6、承办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安全监督科:指导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承担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境内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指导局机关办公大楼消防、保卫等安全管理,组织机关办公大楼、职工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节假日安全值班制度,指导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车辆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财务科:负责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

水政水资源科(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节水设施和节水项目、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节水设施和节水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建设科:负责全市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批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并督促落实。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农村水电管理中心:负责在建农村水电站工程及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在建农村水电站工程和农村水电站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农村水利科: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水利工程管理站):负责市境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市水库、堤防、河道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指导全市河道采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库运行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水库运行、河道采砂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防汛办: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负责落实和管理防汛物资;负责组织安排防汛值班和防汛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审批防汛预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督促落实

水保科(水土保持监督站):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组织或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规划计划科:指导、检查督促市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局直属单位基建项目设计文件中安全生产措施编制、安全生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水政监察支队:负责水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查处。

市水利设计研究院:负责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设施技术规定,根据委托或授权承担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和安全生产措施的技术审查。

市水投公司:负责公司承建、管理、运营的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和资料。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对拟出台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出意见;依法参加事故调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九条各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依法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十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365-808.com安全监督科负责365-808.com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与部门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365-808.com每年初与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细化落实,在部门、单位内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三条365-808.com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365-808.com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65-808.com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条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重要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做好安全生产会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议记录、与会代表签字及会议宣传报道资料完整。

第十七条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应结合业务工作部署及自身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满足需要。

第十九条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明确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范围和管理程序、职责及权限。

第二十条365-808.com和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直属单位要在部门预算安排安全监督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会议、检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支出。

第二十一条直属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明确费用使用用途、时间、签字审批情况,并附相关图片、发票等书面材料。

第六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教育培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第二十四条365-808.com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是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365-808.com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直属各单位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是本单位职工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对危险性较大岗位新参加工作、调换岗位、改变工种或脱离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培训,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教育培训应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培训记录档案。

第七章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直属各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直属各单位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的,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予以排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实行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

第三十条直属各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1、开展风险评估,分析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整改难易程度;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人员、所需经费和物资条件、时间节点、监控保障和应急措施;

3、落实治理方案,排除事故隐患。

4、重大隐患排除后,由治理责任单位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核销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核销。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建档管理。

第八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三十一按照水利部水利厅和市安委办的安排和部署,组织重要时段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和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按时完成任务,提高检查质量。

三十二365-808.com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人员和安全设施的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反馈,督促限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三十三365-808.com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对有关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应对安全重点设施和场所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第九章应急管理制度

三十五建立365-808.com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

三十六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专项预案。

三十七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培训,使有关人员了解、熟悉应急预案内容,提高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八条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预案修订完善意见建议。

第三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四十条365-808.com加强对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其制定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十章事故管理制度

四十一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于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报送至水利厅安全监督处。

四十二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对事故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先报送事故概况,及时跟踪并补报出现的新情况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十三事故报告可用电话报告和传真相结合的形式,先电话口述后再传真文字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电话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补报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及时续报。

第十一章督办制度

四十四对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整改不到位等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实施督办制度,发出《督办通知》,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二章附则

四十五本制度由365-808.com安全监督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篇:
下一篇: